為處理醫院非辦公時間的行政、醫療和臨時性、突發性事宜,協調好各方面的工作,醫院實行行政總值班制。(節假日24小時值班)行政總值班在非正常工作時間內代表院領導行使全院行政指揮權,以保證醫院正常運行而設的一種管理制度。為規范總值班紀律,保障醫院正常的醫療管理工作,特制定本制度。
1、醫院行政總值班由各職能科室有關人員參加,行政職能科室人員均有參加總值班的權利和義務。
2、負責處理非辦公時間的醫務、行政和臨時事宜,及時傳達、處理上級指示和緊急通知,簽收機密文件,承接未辦事宜。負責傳達上級的重要指示和通知精神,并負責處理有關事宜。來訪接待,來電記錄、回復及與醫院業務、行政管理有關的咨詢工作。
3、組織、協調全院性的重大搶救,緊急的院內外會診等突發性重大緊急醫療工作。
4、處理臨床、醫技科室的請示報告,解決緊迫的后勤保障問題。
5、檢查各科工作人員夜間工作情況,以及全院水、電、治安等工作。
6、對于在值班時間的重大工傷、交通事故或特定傳染病、緊急傷病情況等,在組織處理的同時立即報告帶班院領導;對緊急的重大手術、醫療事故以及高級干部、外賓(包括港、澳、臺同胞)入院等應及時報告院長并通知有關部門做出相應安排。
7、重大事故救護車及司機的調度工作。
8、行政總值班要做好值班記錄,院辦將定期審閱總值班記錄,了解全院非辦公時間的各種情況。
對值班期間發生的任何事情要及時處理,并做好值班記錄;對于臨床科室要求親臨現場處理的事物,總值班人員必須趕到現場處理事務,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,若因總值班不到場或延誤到場的一切后果,由總值班負責,并且按照有關規定對其他進行相應的行政和經濟處罰。
8、行政總值班人員必須認真履行職責,按制度辦事,做好值班記錄和交接班工作,凡本班未處理的重要事情,應對下一班明確交待,并及時報告院長責成有關部門處理或由下一班負責組織處理。
8、做好本班內行政總值班室的清潔衛生,對室內重要物品或使用工具應做好移交工作。
9、值班時間:
周一至周五:正常上班時間以外的時間,均由總值班負責。周六、周日全天。
值班人員每天晚7:30至次日8:30必須在醫院值班。其他時間轉接辦公室電話。
10、總值班人員值班期間要負責檢查夜間工作人員的在崗工作情況,向科室了解及檢查水電消防安全情況、門窗物資設備安全情況。
11、值班人員要嚴格堅守工作崗位,如巡視病房或有要事必須離開值班室時,要及時將去向告訴臨床、掛號室和值班保安人員,以便尋找。但不得離開醫院。
12、對上級部門的重要檢查及突發性事件或醫院、科室的重大事件,總值班人員要及時果斷地處理,并做好詳細的記錄。如自己無以解決的,要及時請示當日帶班院領導。
13、值班期間應主動了解當天全院住院患者情況,包括:各科住院人數,危重患者數量及病情狀況。
14、重要問題的處理情況以及本班未完成的事項,除向下一班交接外,還應及時向院辦及有關部門通報。
15、值班期間不得帶他人進入值班室。
16、值班人員遇有特殊情況不能值班或暫時離開值班崗位時,可自行調換,但不得由沒有總值班資質和經驗的人員代替,否則一切后果自負。
17、每班交班前,清掃室內衛生,認真做好固定資產交接班。
18、值班人員第二天下午可以補休半天,除醫院安排會議或重要工作未能補休的可以另安排補休外,不得在其它時間補休。
19、每月月底公布下月值班表,請值班人員自覺關注;因出差、特殊情況請假等須提前1天告知院辦,給予調班。
20、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。
二0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